一、命题要求
1.考试命题应覆盖到章,适当突出重点章节,加大重点内容的覆盖密度。
2.每一门考试课程,命题教师要同时命出A、B两套试题并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两套试题在题量和难易程度上要相当,重复率不得超过10%。命题中要避免上下届试题重复。
3.试卷中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分数比例可以参照: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30%,简单应用30%,综合应用40%。
4.合理安排试题的难易程度,试题的难度可分为较易、中等、较难和难四个等级,每分试卷中不同难度试题可以参照2:4:3:1的分数比例。
5.试题的题型应多样化,一般不得少于四种,重点考核学生对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以及综合运用的能力。
6.对面向全校开设的公共课程,原则执行教考分离的命题原则。
7.命教师要认真核对试题中相关的文字和数字,避免试卷出现差错。
8.所有试卷必须采用院里标准试题模板,并注意题头分数栏中的题数与试卷中的题目数量一致。
9.严格遵守试卷的保密制度。
二、命题须知
1、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命题
2、试卷格式,按学校要求标准格式要求命题。我院统一采用B4纸。各小题应留有足够答题空间,杜绝采用试卷纸答题。
3、各小题得分应注明,一大题后有几道小题的情况,如各小题分值均相同,可在大题后括号内注明(每小题X分,共X分),如各题分值不同,可在大题后括号内注明(共X分)每小题后再注明(本题X分)。
4、确保各题分值准确,小题分总和等于大题总分,全卷满分为100分。
5、答案与评分标准应另附,不准采用空白卷上作题的形式,答案不抄题,直接给答案。如:填空题“1.张三.李四”,选择题“1.A , 2.C”等。答案与评分标准全部采用A4纸打印。
6、试卷审批后才能印刷,审批表填写全面,不得漏项。
三、阅卷要求
1.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卷。
2.凡两位以上(含两位)教师任同一门课的,原则实行流水作业或交叉评卷。
3.评阅试卷时,一律用红色中性笔.该题全对不做记号。
4.记分用阿拉伯数字,只记得分,不记被扣除的分数。记分必须字迹工整、准确、规范。全题答错和未答的题都记“0”分。小题题首有小分,大题题首有总分(填得分栏),试卷卷首有汇总(填卷首得分栏),并在评阅人栏签名。。
5.计算分数时,每大题和各小题的分数不能四舍五入,可以在合成总分时四舍五入。
6.如果分数确需更改时,在原分数上划一斜线,在其旁边记上新的得分,用“○”圈住,并在旁边签上全名以示负责。改动分数和签名一律用红色中性笔。
四、试卷分析
1、试卷分析人数应以考试成绩为准,不以总评成绩分析。
2、试卷分析中各栏不得漏项,各项填写要求按学校有关要求。
3、评卷教师评卷结束后要认真填写试卷分析表,并对该门课程的教学、命题、阅卷等工作进行总结,同时提出改进方案。
4、试卷评阅结束后,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分析表均交到院教务室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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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14日